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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理工大学关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各学院(部)开展教学档案检查工作的通知(五)

发布日期:2024-06-28    作者:评建办     来源: 评建办     点击:

各学院(部):

为切实做好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,促进教学档案管理的制度化、规范化,结合专业自评工作,学校决定开展教学档案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范围

2022/2023学年以来的课程教学、实验教学、实习教学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等教学档案的存档材料。

二、档案要求

各类课程教学档案应做到份数齐全、归档材料齐全、签字齐全、批阅清晰、成绩分布合理,按照有教学管理文件,各类教学档案归档具体内容要求如下:

1. 课程教学档案(《浙江理工大学考试管理办法》浙理工教〔201731号)

(1)教学日历;

(2)集中笔试课程存档资料主要包括空白卷、标准答案、评分标准、学生答卷、成绩单、试卷分析表、考试小结、考试大纲等;

(3)非集中笔试课程存档资料主要包括试卷和相关考核材料、评分依据、成绩单;

(4)平时成绩构成依据材料。

2. 实验教学档案(《浙江理工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规定》浙理工教20088

(1)教学日历;

(2)实验教学大纲、实验教学或实验指导书、实验报告、实验操作和平时成绩记录表、成绩报告单等相关资料;

(3)《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运行记录表》。

3. 实习档案(《浙江理工大学本科实习教学管理规定》浙理工教〔200832号)存档资料包括:实习计划、实习大纲、实习成绩登记表、实习总结、实习日记、实习报告或实习作业等;

4. 课程设计档案(《浙江理工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范》浙理工教〔200766号)

存档资料包括:教学大纲、指导书、任务书、答辩记录、课程设计成果、成绩报告单等相关资料;

5. 毕业设计(论文)档案(《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规范(修订)》浙理工教〔20191号)

存档资料包括:诚信声明、论文正文、查重报告、选题与任务书、文献综述、外文翻译、开题报告、指导记录卡、进程安排与考核表、答辩记录表、指导教师评语表、评阅教师评语表、答辩小组评语表、成绩评定表等相关资料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各学院(部)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档案检查工作,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,学校将在9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检查;

2.确保各类教学文档完整性、规范性及其质量水平;

3.对每门课程和各环节(包括课程、实验、实习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(论文),见附件清单)等档案的检查,要有自查结论,要注明存在的问题,在91日之前报评建办。

联系电话:0571-86845537,办公地址:行政楼1#139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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